114學年度宜蘭縣利澤國中本土語教育及台灣母語日實施計畫
114學年度宜蘭縣利澤國中本土語教育及台灣母語日實施計畫
壹、依據:
一、宜蘭縣政府教學字第0960044412號函辦理。
二、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。
貳、目標:
一、增進全校師生皆會說流利母語的能力。
二、培養本校學生會應用母語及俚語的能力。
三、充分瞭解本土語言文化的內涵。
參、實施對象:本校全體師生。
肆、組織:成立本校臺灣母語日推動小組擬定各項辦法,其成員如次:校長、教務主任、學務主任、總務主任、教學組長、生教組長、資訊教師及領域教師代表。每學年至少開會乙次。
伍、實施原則:以閩南語為主,其他語言次之。
陸、實施時間:訂定每週四為本校母語教學日。